緊急審訊室(第二季) 重點誤觀後感


楓糖是個經常看錯重點的人
所以就用這個奇怪的角度
來分享日劇「緊急審訊室Ⅱ」的觀後感
如果沒有看這檔戲,大概會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吧





 第1集
 楓糖看到,一個要求「遵守規矩」到了潔癖程度的民族。
 那位女士之所以被鄰人討厭和排擠,只因為她把盆栽放在不得堆放雜物的公寓走道;鄰人只要鼓起勇氣,都可以斥責她。 
 在臺灣感受到的,若是放花(具外部效益),大家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;其他就不一定。開口規勸反而會被屋主罵回來,於是自掃門前雪。隨著法律意識的變遷,若真氣不過,拍照檢舉也是有的。
 或許臺灣人覺得匪夷所思,但是像那樣乾淨、無雜物阻礙的公寓走道,卻在日劇中,隨手可得。










第2集

 一個關掉維生及急救儀器的醫生,在幫死去的病人穿襪子…
 楓糖想提的並不是這個動作在劇中的投射或意義,而是這個動作讓我聯想到電影「送行者」中,一個孫女準備了泡泡襪要讓奶奶穿著,火化。
 在這個對遵守規矩的要求近乎潔癖的國度,下葬要穿壽服、參加喪禮要穿喪服、成年禮要穿和服、夏日煙火祭要穿浴衣…等,難道全身穿著打扮,只剩挑選襪子是自由的嗎?
 或許挑選襪子也沒有自由(還真沒看過木屐搭配白色以外的襪子,可能也是因為楓糖大河劇看得比較少),但它是少數可以隱藏的配件…
 最佩服幾乎都穿著西裝筆挺+皮鞋追逐嫌疑犯或到處搜證的警察,這同樣在日劇中隨手可得
 (言外之意,這不禁讓楓糖想對比臺灣穿著夾腳拖參加自己畢業典禮的大學生)。






 
 
 
 
 


第3集
 本集講的是假面夫妻。
 楓糖看完本集的感想卻是:說謊之前要記得作調整分錄。
 13年前的前主人是37歲,現在自然是50歲;謊言要能靈活地配合環境而調整,這是說謊不變的守則之一。
 (謎:這是在教導犯罪嗎?)

 因此非常可惜,楓糖認為的重點被真壁有希子搶走:這對夫妻的先生活在當下,太太活在過去的美好。
 (謎:妳難得看到重點。)
 其實這對夫妻還是有相當的默契,才會都選中寵物的前主人當做榥子;但長期的陌路是兩人無法再走下去的主因。
 只可惜了這隻躺著也中槍、長期承受主人負面情緒、說著「去死!去死!」的鸚鵡。








 第4集
 這集是校園篇,日劇的校園題材總脫離不了一個主題:霸凌。
 本集當然有個被霸凌的對象,但很巧妙的安排在「老師」,而非學生。(任何人都有可能被霸凌,不是只有學生。)
 這位老師說來悲慘,她和母親都是家暴的受害者,母親忍無可忍之下殺了加害人,這位老師從此背負著「殺人犯的女兒」這個包袱。(被害人變成加害人,那麼這個人到底是個該被同情的加害人,還是該被譴責的受害人???) 如果向政府機關請求援助有用,那麼不會出現本集和下一集的故事。(埋梗1)
 而楓糖認為的重點在緊急審訊組執行的策略:背負痛苦往事的人,伙伴一但變成敵人,很容易讓他們受傷,而敵人一但變成伙伴,就容易讓他們失去抵抗力。
 這同時教導了觀眾:審訊有時需要長期抗戰,並非一時半刻能處理掉的事情。(埋梗2)

 圖片為緊急審訊組角色轉換的一瞬間。





  
 
 

 第5集
 看到這一集,突然感觸很深。
 若在日本連續劇或動漫或電影,總之在兩個不同的地方看到反映相同事件時,那麼可以推測這在日本已成為現象。
 第1個可能的現象:公司作為和面試時完全不同的黑心企業(愈來愈多)。
 第2個可能的現象:想讓黑心企業(或其他非刑事之不法行為)得到制裁,惟有透過刑事偵查的會辦方式,才能得到相關單位的重視和處理。
 對於政府機構的官僚不作為而感到無奈和無力,進而以人命為手段的激進抗議方式…或許已經是全世界共通的存在…
 楓糖希望第2個可能的現象,只是透過戲劇完成夢想的寄託,而非理想的實踐。
 
 回到刑偵主線,辦案通常是透過屍體尋找嫌疑人(再推論出真兇)。但本集開了一個大玩笑:要透過嫌疑人找屍體…這種流程很多刑警都沒做過啊XDD







 
   
 
 

 第6集
 寫了5集重點誤的觀後感,楓糖心想:難道現在日本已經沒有詐騙案件了嗎???
 沒想到馬上就出現這個主題,看來詐騙也是全世界共通的存在。這幾年陸續在日劇出現過的詐騙類型:電話詐騙、傳統行業轉型詐騙、房屋買賣詐騙、以結婚為目的詐騙。

 本集是合夥投資的詐騙,但背後是女人以友情拉攏女人投資,獲取資金的計謀。
 劇中有幾句話,楓糖覺得經典:對男人的騙局,警覺性很高;對女人的謊言,卻無法免疫。寂寞的話,都想找個能信賴的人。
 寂寞啊寂寞,這世上不知多少人以你之名犯罪。
 (謎:其實妳想說本集是在講「寂寞詐騙」吧)
 回到刑偵主線,本集真壁有希子的編導演出超暴笑啊~

 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對話,但是三句話放在一起也無違和




  





 第7集
 三個世代的女人在同一家公司當臨時工。
 本以為會演出不同世代的不同價值觀(全心奉獻世代、夾心餅乾世代、活出自我世代),沒想到其實只探討兩個字:態度。
 以為年紀最輕、常請假的年輕員工會被辭退,結果被炒的卻是偽造文書那位。
 以為日本人都誠實嗎?以為只有韓國人死要面子嗎?
 看似風光的,都因面子而扯謊;活出自我世代的,相較之下面對現實。(假面人到處都有) 
 
 通常都是透過電話談判,而這個應該屬於緊急審訊室的創舉







 第8集及第9集
 日劇很常出現這種最後2集為同一個故事上、下集的情形
 楓糖聯想到另一檔連續劇和SP劇
 首先是「99.9刑事專門律師」--在日本,刑事案件有罪判決率高達99.9%。一但被起訴,當事人就被確定為有罪。(日本也是採無罪推論)

 本集的前言:在證據不利自己的情況下,於審訊中被威脅的高中生,就這樣自殺了。

 再來想到的是SP「復仇法庭」--主角用槍射死姦殺自己女兒卻逍遙法外的真兇,(當年真兇主張自己的認罪供述係警方違法盤問下所為之,被法庭裁定無效,在缺乏其他直接或間接有利的證據下,真兇無罪釋放),在主角現時訴訟過程中,因律師的努力,意外獲得當年真兇犯案的證據;言外之意,若當年真兇判定有罪,今日將不會被主角射殺。結局:主角被判三年有期徒刑,緩刑五年。
 
 雖然本集主角(自殺高中生的父親)在行政救濟途徑和上述完全不同(本案根本未起訴卻被警方以兇手自殺結案),但是透過一案迫使調查另一案的核心概念卻和上段過程高度相似。
 
 如果當年的審訊過程,都沒有出現警方違法盤問的失誤,或者警方有辦法提出完全合乎常規處理的證據,現在的結果肯定大不相同。
 追求審訊過程的可視化,是這部影集要推廣的觀念。
 (楓糖的感想卻是:如何設立此類案件的陳情或救濟方法及管道…)


 它的翻譯好怪,楓糖努力的讓它白話一點

 隨著刑事司法改革相關法律生效(主要是修改刑事訴訟法)
 (最晚)在2019年6月,只要是適用裁判員審判的案件
 原則上該案都要有審訊全過程可視化的義務







會補充到沒完沒了的
註解一:
 日本的裁判員制度,很類似美國的陪審團制度
 但是裁判員和陪審團的設置和權利不盡相同
 裁判員得詢問被告和當事人;裁判員也參與量刑的作成
 陪審團不得詢問被告和給事人;陪審只論有罪與否,不論刑

   參考資料來源




註解二:
 (一)裁判員適用案件
1、罪行足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、終身監禁的案件

2、屬於法定合議案件(必須在法律上通過合議庭進行審判的
  重大案件),蓄意犯罪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。
 
 舉例而言,殺人罪、搶劫致傷亡罪、傷害致死罪、非閒置建築物縱火罪、強姦致死罪、危險駕駛致死罪…等。
 另外,裁判員制度所對應的是一審由地方法院受理的刑事訴訟案件,若案件屬於一審由高等法院管轄的案件,則不在適用範圍之內(例如內亂罪)。再者提起上訴的案件,也不屬於裁判員的參與範疇。

 參考資料來源(維基百科)


(二)陪審團適用案件
 陪審團可用於絕大多數刑事審訊和部分民事案件。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情況有差異,例如香港只有高等法院及死因裁判法庭才設有陪審團,組成人員叫陪審員,由法院轄區範圍內的成人中隨機選出。
 
 在刑事案件中陪審團分為大陪審團(英語:grand jury)和小陪審團。大陪審團用於決定是否對某一疑似犯罪的行為開啟偵查程序,以及偵查完成後決定是否起訴;小陪審團則用於審判中認定犯罪事實有無。



註解三:可視化的對象為審判員參與審判的案件和檢方獨立偵辦的案件,這類案件只佔所有案件的3%左右(其實比例很小)。而可視化的部分僅限於「被捕或被拘留的嫌疑人」,並不包含在其他案件中遭到起訴後被拘留的「被告」。(降低冤案的作用不大)
 參考資料來源



 楓糖唯一覺得可惜的,緊急審訊室並未成為平均收視率超過15%的「天劇」
 不過它叫好叫座,不知道會不會有第三季…
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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