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ECIALIST 2014 犯罪心理學節錄 





 這是本集事件
 楓糖以為這是座標(或位置)的提示
 誤很大XDD









 
 第1則
 像是流氓啊、縱火犯啊、痴漢啊這類慣犯當中
 有些人擅長在罪行快要敗露時
 把罪責轉嫁到別人身上
 (俗稱:做賊喊抓賊)

 而且為了不讓自己被懷疑
 還會捏造出跟自己完全不同形象的犯人

 


 
  
 
  
 
 
 其實這是日本的刑法條號
 搭配京都棋盤格的街道
 於是就成了犯罪賓果



 
  
  
 
 
 楓糖認為接下來是本篇重點「誤」
 基本上中華民國的刑法、民法,很多都是抄國外的法律,像是德國、日本、法國等
 在這部SP中發現了相同的立法觀念
 「在法律中,『動物』是『物』,不是人。」
 


   

 很多人可能覺得為什麼法律對那些殺害毛小孩的人輕判?
 因為毛小孩在法律觀點本來就是個「東西」,不是人,不是生命
 若看到這篇文章的,剛好是個毛控,也請不要太過激動
 楓糖也是毛控,但是要跟全部的法學界和實務界對抗
 …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…

 
 
 
 
 
  

 第2則 為什麼會有兇手在相隔很多年很多年後才犯案
 宅間說了一個獄友的故事
 一個父親,他的兒子在15歲時失去生命,而犯人因為未成年所以關了幾年就出來
 35年後,這個父親看見當年的犯人,他有妻、有子、看起來光鮮亮麗,突然怒從中來 
 
 



 
 
 
 
 如果兒子不死,那麼現在應該也是生活美滿;不管現實是否如此,但這個男人奪走自己兒子的無限可能
 
 
 本集宅間的犯罪心理學發揮較少
 雖然安插了一個「犯罪編劇」

 但是案子處理過程反而偏向傳統刑偵案件
 這集試圖營造不同風格,但是感覺上比較不如楓糖預期。

 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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